锚固体灌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%后,可以进行锚杆试验。试验所用的加载装置和计量仪器应在试验进行前计量检定合格,且应满足测试精度要求。反力装置的承载力和刚度应满足最大实验荷载要求。 试验锚杆的锚固长度和锚杆根数应符合下列规定: 1.当进行确定锚固体与岩土层间粘结强度特征值、验证杆体于砂浆间粘结强度设计值的试验时,为使锚固体与地层间首先破坏,可采取增加锚杆钢筋用量(锚固段长度去设计锚固长度)或减短锚固长度(锚固长度取锚固长度的0.4-0.6倍,硬质岩取小指)的措施。 2.锚杆当进行确定锚固段变形参数和应力分布的试验时,锚固段长度应取设计锚固长度 3.每种试验锚杆数量均不应少于3根。 试验时应采用循环加、卸荷法。每次荷载施加或卸除完毕后,应立即测读变形量。在每次加、卸荷时间内应测读锚头位移两次。连续两次测读的变形量,岩石锚杆均小于0.01mm。沙质土,硬粘性土中锚杆小于0.1mm时,可施加下一级荷载。 当锚杆试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,可视为破坏,应停止加载: 1、锚头位移不收敛,锚固体从岩土层中拔出或锚杆从锚固体中拔出; 2、锚杆总位移量超过设计允许值; 3、土层锚杆试验中后一级荷载产生的锚头位移增量,超过上一级荷载位移增量的2倍。 锚杆极限承载力基本值取破坏荷载前一级的荷载值;在最大实验荷载作用下未达到设计表的破坏标准时,锚杆极限承载力取最大荷载值为基本值。http://www.lcxylgg.com/